体育知识大讲堂运动成绩及其决定因素

运动成绩及其决定因素

一、运动成绩释义

运动成绩是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结果,是根据特定的评定行为对运动员及其对手的竞技能力在比赛中发挥状况的综合评定。这一评定既包括运动员在比赛中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也包括竞赛的胜负和名次。

(一)竞技水平

运动员所具备的竞技能力在比赛中的表现称作竞技水平。不同项目运动员在比赛中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也有着不同的衡量标准,比赛结果的评价方法也不相同。田径、自行车、游泳、速度滑冰、举重、射箭及射击项目,可运用标定的计量工具予以客观的测量,通过对时间、距离、重量、和环数的准确测定评价其竞技水平的高低;体操、艺术体操、技巧和跳水等项目,由裁判员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运动员所完成的动作给予评分来确定该次比赛中各个选手竞技水平的高低;各种球类运动及摔跤、柔道、拳击等双方同场直接对抗性醒目,则需要通过对该专项主导竞技能力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指标参数综合评定来反映运动员(队)竞技水平的高低。

(二)比赛名次

比赛名次是运动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不论哪一个运动项目,比赛结果都必须要分出名次。在许多情况下,比赛名次的意义甚至超过运动员所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的价值。在世界性大赛中,人们追求的首先是金牌,是胜负和名次。例如:世界冰球锦标赛决赛的结果是5:3还是3:2并不是最重要的,人们最关心的是谁是比赛的胜利者;自年第20届奥运会至年第22届奥运会,三届大赛中男子米决赛冠军所表现的竞技水平都不高,徘徊在3分36秒3~3分39秒17之间(而同期这个项目的世界纪录已经从3分32秒1提高到3分31秒36),但这丝毫无损于奥运会冠军的声誉。

二、运动成绩的决定因素

任何一个竞技项目比赛的运动成绩都是由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表现、对手在比赛中的表现以及竞赛结果的评定行为这三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运动员自身与对手在比赛中的表现都决定于他们所具有的竞技能力及在比赛中的发挥程度;而比赛结果的评定行为则包含着竞赛规则、评定手段及裁判员的道德与业务水平三个方面。

(一)运动员在比赛中表现的竞技水平

运动员在比赛中所表现的竞技水平是影响运动员成绩的内因,是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原因。如前所述,对不同项群运动员在比赛中所表现的竞技水平有着不同的评定方法。其中,可测量类和评分类项目运动员所表现的竞技水平基本上是个人竞技能力的表现,同场较少受对手竞技表现的影响,而分属得分类和命中类的各种球类项目以及制胜类项目运动员的竞技表现则受着对手竞技表现很大的优势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

(二)对手在比赛中表现的竞技水平

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胜负状况或者取得的名次,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竞赛对手在比赛中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同时也受着裁判员行为的影响。在对抗性的竞赛项目中,同一运动员在某一轮淘汰赛中与强劲对手较量时,如果他的对手比他最好的表现还要强的话,尽管他能表现出比前几轮更高的竞技水平,也可能遭遇失败而淘汰。这一事实说明了一个简单却常常被人忽视的道理,即作为比赛成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赛的胜负或者名次不仅仅取决于运动员自己的竞技水平,还取决于对手的竞技水平以及比赛的评定行为。国内外不少学者在分析运动成绩的影响因素时,仍然只单方面地考虑决定运动员个人竞技水平高低的素质、技术、战术、心理等因素。这实际上是将运动成绩和个人竞技能力二者的决定因素混淆在一起了。

(三)比赛结果的评定行为

竞赛评定行为是影响运动员成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这里包括裁判员的道德及业务水平、成绩的评定手段和竞赛规则这样三个因素。

竞赛规则的改变,能带来运动成绩的显著变化。例如年,民主德国运动员霍恩创造了男子标枪.08米的世界记录后,国际田联决定将标枪的重心前移4厘米,用这种标枪第一次参加比赛的优秀选手们的成绩还不到80米。在篮球比赛中,在离篮筐6.25米距离外投篮得三分这一规则的制定,对远投技术发展、对运动员在场上活动和比赛结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评定手段对于运动成绩起作用最突出的例子是,近二十几年来电动计时装置的出现,消除了手计时中计时员得到视觉、反应及空间判断等因素的干扰,大大提高了计时成绩的准确性。

裁判员的道德和业务水平对运动成绩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关键时刻,裁判员有意无意的一个错判,往往会决定着整个比赛结果。足球比赛中误判一次点球,体操比赛中有意抬高0.05分,都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重要的影响。在许多重大比赛中,贿赂裁判的事件屡有发生,对此,国内外许多体育组织都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摘自《运动训练学》




转载请注明:http://www.cyfdm5188.com/tjfz/tjfz/14122.html


当前时间: